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8-5698-8331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福州审结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假“五粮液“月销6000瓶
发布时间:2012-12-24   阅读次数:1948

       案发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案发缘由:男子生产销售假冒“五粮液”酒

  12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全国罕见的特大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案,39岁男子陈某以次充好生产假冒“五粮液”酒,销售至酒店、酒楼等消费场所,涉案的非法经营数额达千万余元。鼓楼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月均销量约千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12月,被告人陈某购买“尖庄”、“金六福”、“长三角”等白酒,在租住的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一厂内,指使同案犯栾某(已另案处理)指挥20多名工人按照不同的调配方式进行灌装、贴标,以次充好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五粮液”酒,后由被告人陈某销售至酒店、酒楼等消费场所。

  开始时,这些假冒“五粮液”销量较差,2007年9月后销量大增,每月平均销量1000件(每件6瓶)6000瓶。2007年10月至12月期间,陈某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共计4624件。

  涉案金额逾千万

  2007年12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查获上述窝点。经“五粮液”注册商标所有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所扣押的“五粮液”白酒属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产品。

  经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后,考虑到消费者饮酒安全这一重大问题,要求公诉机关就从案发现场查扣的酒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补证。经鉴定,上述查扣的假冒“五粮液”白酒、“尖庄”酒、“泸州老窖特曲”、“金六福”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011年8月18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阶段及两次庭审过程中,多次询问被告人假酒销售渠道,但被告人的回答均是“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以及“都是和酒楼的采购员联系,电话记不清了”,导致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最后,经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已销售的假“五粮液”白酒金额为人民币9850200元,所扣押的假“五粮液”白酒价值人民币596270元,共计10446470元。

  被告人当庭服判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千万余元人民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530万元。

  此前,被告人于2005年12月30日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予以数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30.8万元。

  被告人陈某当庭服判。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38-5698-833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1578196994@qq.com。

  •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 如何辨别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真假?
  • 商标受理通知书出来后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 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后,多久将异议通知
  • 商标被人抢注,现在初审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 商标注册证书什么时候下发?
  •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微信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138-5698-8331 电话
13856988331  18019906710 电话
公司邮箱 1578196994@qq.com

客服

微信咨询
  • 微信二维码
24小时服免费咨询0551-65171365
微信客服